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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解读

来源: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3-09-27 16:52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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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政策内容

对招用2023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且审核时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的,可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1名上述人员的就业参保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一户企业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不能重复使用。一次性扩岗补助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能重复享受。

二、补助标准

每招用1人补助1500元。

三、补助发放方式

一次性扩岗补助采取“免申即享”模式审核发放,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据自治区推送数据直接审核,经企业确认后,将资金发放到企业账户。对于未筛查出来或者企业银行账户信息不完善等原因未能实现“免申即享”的企业,可通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自主申请,企业(单位)也可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nmg.gov.cn/)网上办事大厅单位办事专栏进行申请,在审核通过后,由经办机构将资金发放到企业账户。

四、政策执行期限

政策执行至2023年12月底。

五、经办机构地址及咨询电话

经办机构名称

地            址

联系电话

呼和浩特市

就业服务中心

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87号奈伦国际B座904室

0471-5181308

土默特左旗

就业服务中心

土默特左旗敕勒川大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

0471-8162632

托克托县

就业服务中心

托克托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0471-8564089

和林格尔县

就业服务中心

和林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中厅

0471-7191512

清水河县

就业服务中心

清水河县城关镇滨河南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就业服务中心201室

0471-7912874

武川县

就业服务中心

武川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0471-8812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