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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
16-24周岁青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领指南

来源: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3-09-27 16:50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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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内容

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周岁青年,签订 1 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的,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补贴标准 1500 元。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与企业一次性扩岗补贴政策和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得重复享受。政策执行期限至 2023  年12月31日。

二、受理条件

企业申领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周岁青年。

(二)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三、办理机构

企业经营所在地旗(县、区)就业服务中心(新城区办理机构为新城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四、申请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二)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三)企业与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周岁青年签订的劳动合同等相关凭证(复印件);

(四)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周岁青年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

(五)企业招用人员花名册2份;

(六)《企业招用人员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2份。

五、办理流程

(一)企业向经营所在地旗(县、区)就业服务中心(新城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提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

(二)企业经营所在地旗(县、区)就业服务中心(新城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受理后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报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企业经营所在地旗(县、区)就业服务中心(新城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直接将补贴资金拨入企业开设的银行账户。

(三)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六、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七、经办机构地址及咨询电话

经办机构名称

地  址

联系电话

新城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大学生科技园8号楼五层504办公室

0471-4109633

玉泉区就业服务中心

昭君路19号玉泉区人民政府办公楼816室

0471-5686982

回民区就业服务中心

新华西街49号回民区政府2号楼人社局227室

0471-3821097

赛罕区就业服务中心

金桥电子商务产业园星智园2楼赛罕区就业服务中心

0471-3916344

0471-3916446

土左旗就业服务中心

土左旗察素齐镇敕勒川大街人社局5楼516办公室

0471-8162623

托县就业服务中心

托克托县托克托大街政务服务中心5楼510室

0471-8528706

和林县就业服务中心

和林格尔县城关镇呼清路西812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3楼307室

0471-7181510

清水河县就业服务中心

清水河县城关镇滨河南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就业服务大厅1号窗口

0471-7910226

武川县就业服务中心

武川县迎宾路西昌兴街北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就业专区23号窗口

0471-8821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