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加强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定,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现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细化表》随文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