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人才局、局属相关单位、相关科室: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不予行政处罚清单(2024年版)><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2024年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请认真贯彻执行。
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