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人才局、局属相关单位、科室:
为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进一步规范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执法工作,根据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梳理轻微违法行为免于、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及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的通知》要求,在参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不予行政处罚清单(2024年版)》和《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2024年版)》的基础上,我局对2024年印发的轻微违法行为免予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现将调整后的《轻微违法行为免予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政策法规科,联系电话:0471-518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