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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操作规程(盟市申报)

来源: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6-01-16 11:00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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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内蒙古自治区级专业技术人继续教育基地(以下简称继续教育基地”)的申报、评审和认定工作,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规程。

一、申报条件

申请自治区级继续教育基地的单位应具有丰富的培养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经验,在本地区、本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自治区内依法登记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学术团体、专业协会(学会)等具有培训或继续教育相关资质的独立法人机构

(二)具有满足培训需要、相对稳定、密切联系科研生产一线的高素质专(兼)职师资队伍,专(兼)职师资应当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实践经验,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影响力和公认度

(三)有健全的继续教育管理制度及从事继续教育管理的专(兼)职人员,有健全的教学组织管理、学员考核管理、教学科研管理、培训登记管理、培训经费管理、后勤保障管理以及规范的培训效果评估、跟踪反馈等基地管理制度

(四)能为基地基本建设和日常工作提供配套经费保障,具备与所承担的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任务相适应的固定教室、教学设备、专业图书资料及相应的硬件设施,专业性强的领域或继续教育科目还需有能供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实训的场所或实训合作单位

(五)具备现代化远程教育条件,具有满足网络培训所需的教学设备和基础设施,建立网络化的培训和管理信息平台,能实现网上培训和网络互动交流。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认真对照申报条件,准备以下材料:

(一)《自治区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考核)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填写完整、准确,内容详实。

(二)申报单位的法人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其具备相关培训职能的批准文件、许可资质证明等复印件。

(三)申报单位制定的、现行有效的培训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四)其他能够反映本单位培训实力、特色和业绩的补充材料。

所有材料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三、审核报送程序

(一)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初审,重点核实资质、职能及材料的规范性,初审合格后报送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汇总办理时限: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

(二)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择优遴选后,在《申报表》相应签署明确同意推荐的意见,并加盖公章。办理时限: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

(三)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受理。办理时限:当天。

   四、专家考核评估

(一)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成立专家组,对已受理的申报单位进行考核评估。

(二)考核评估可采用材料评审、实地考察、答辩咨询等多种方式相结合进行,全面评估申报单位的资质条件、管理水平、师资力量、设施条件、培训能力及发展潜力等。

(三)专家组根据考核评估情况形成考核评估意见。

办理时限:专家考核评估环节的总体办理时限为45个工作日(自材料受理之日起计算)。

    五、认定与公布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依据专家组的考核评估意见,确认继续教育基地名单并发布认定通知。

六、职责与监管

一)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是自治区级继续教育基地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自治区级继续教育基地的设立、调整和撤销,制定有关政策、规章和规划,组织自治区级继续教育基地交流,监督指导基地的运行管理。

(二)有关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部门和行业主管单位是所推荐自治区级继续教育基地的管理单位,负责基地的使用和管理,制定实施具有本地区、本部门和本行业特点的具体管理政策措施。

(三)获准设立自治区级继续教育基地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其它施教机构是基地的建设单位,负责建立健全基地管理机构,配备专门人员,制定本基地的运行管理办法,承担本基地建设管理的具体工作。

(四)自治区级继续教育基地是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其他施教机构设立的培训实体,不改变原有隶属关系,在继续教育业务上受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指导,实行人财物相对独立的管理机构。

(五)自治区级继续教育基地实行考核评估制度。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基地管理单位对自治区级继续教育基地进行定期检查评估和不定期抽查,并将有关结果向社会公布。检查评估或抽查结果作为调整、撤销自治区级继续教育基地及下一阶段任务分配的重要依据。

(六)对违反年度计划备案制度及有关规定,出现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的自治区级继续教育基地,追究其单位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对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被取消自治区级继续教育资格的施教机构,不再受理其认定申请。

附件: 《自治区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考核)表》

  附件

自治区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申报(考核)表


填报单位(盖章)                   

主管部门                           

填报时间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

单位全称



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场地情况

占地面积

M2

建筑面积

M2

图书馆面积

M2


50人以下教室

50-100人教室

100人以上教室

礼堂(会议室)



设备情况

投影仪

摄像机

录像机

电视机

计算机

语音教室

计算机入网




其它教学设备



图书馆藏书

专业报刊


人员情况

定编人数

现有人数


专职教师人数

未评

职称

人数

兼职教师人数

未评

职称

人数


高级

职称

中级

职称

初级职称

高级职称

中级职称

初级职称












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名称

负责人姓名

办事员姓名

联系电话





管理人员情况

姓名

















申报审批专业


高级

中级

初级

面向社会招生

面向本系统、本单位招生












































单位

申报

意见



(公章)



同级人社部门

审核

意见





(公章)



盟市人社部门推荐意见





(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