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公安部关于加强社会保险欺诈案件查处和移送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14号)《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74号)等规定,为切实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现就打击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行为暨追缴多领、冒领、重复领取社会保险待遇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中的社会保险待遇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各项待遇。
二、参保人员不得同时领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待遇,同一人员不得在异地、本地重复领取同险种或跨险种社会保险待遇。如有重复领取的,只能按政策保留一项社会保险待遇,其他重复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应予清理,并及时足额退还重复领取的社会保险待遇。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不符合继续领取养老保险、工伤保险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应及时向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申报:
(一)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就业或参军的;
(三)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四)被他人或其他组织收养的;
(五)死亡的;
(六)被判刑收监执行期间的;
(七)经人社部门确认属于丧失待遇享受资格的其他情形。
四、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人员重新就业、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或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应当在发生上述情形当月向失业人员所属经办机构告知,因告知不及时导致多领失业保险待遇的,需足额退还多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
五、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不得全额重复领取。
六、在领取社会保险待遇期间死亡、服刑的,其亲属应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备,未及时报备的,亲属应退还领取待遇人员死亡、服刑后多领取的社会保险待遇。
七、其他经人社部门认定不符合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情形,已经领取的应予全额退还。
八、多领、冒领、重复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参保人员或其亲属,请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到呼和浩特市及各旗县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积极主动办理退还业务。
九、经告知后仍拒不退还的,将按以下法律法规处理: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第九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解释:“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
(三)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追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74号)规定开展追缴工作,落实核查、告知、退回与抵扣、责令退回、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手段,全面清理违规多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
请用人单位、参保人员及其家属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树立社保待遇一分不能少、一分不多得的诚信理念,如有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行为的,请自觉、主动足额退还。经告知后仍拒不退还的,由公安、人社部门依法实施联合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行为,共同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
欺诈骗保严惩不贷,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行为,共同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保障每一位参保人的合法权益。
呼和浩特市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投诉电话:
市本级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0471-5181334
市本级就业服务中心:0471-5181308
新城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0471-6218170
回民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0471-3820705
玉泉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0471-4393237
赛罕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0471-5184909
开发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0471-8127811
土左旗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0471-8162600
土左旗就业服务中心:0471-8162627
托克托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0471-8528095
托克托县就业服务中心:0471-8564089
和林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0471-7188687
和林县就业服务中心:0471-7191512
清水河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0471-7910199
清水河县就业服务中心:0471-7912874
武川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0471-8822019
武川县就业服务中心:0471-8821758
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