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拟在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事大厅增设自助办理区,现就该项目向供应商进行询价。
一、项目内容
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事大厅增设自助办理区(工程量清单见附件1)。
二、投标人资质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供应商必须是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具备完成本项目相应的技术条件或能力,确保有足够的专业资源投入项目。
4.项目负责人及现场工作人员应具备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技术水平或能力,保证项目实施的专业性和高效率性。
5.承诺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执业活动中没有违规违纪不良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体要求
对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事大厅进行改造(工程量清单见附件1),并承担施工期间所有材料费、人工费及其他相关费用,拟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4月中旬完成项目(具体以采购人需求为准),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
四、投标报价须知
本项目报价限额为:25000.00元(含税),报价应包含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费用。报价采用人民币报价,单位为元。本次询价采购,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市场调查情况对询价结果进行对比,如有异常情况,或采购人认为其他需要暂缓采购的情形,采购人有权提出暂不采购。
五、投标材料递交
1.递交投标材料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日17:00。
2.递交投标材料地点为: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0楼1004办公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87号奈伦国际B座)。
3.投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分项报价表、承诺书等。
4.投标材料加盖公章密封递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材料,招标人不予受理。如投标材料密封有所损坏,作为无效报价。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方式:0471-5181258
附件:1.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事大厅增设自助办理区工程量清单
2.报价函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