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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来源:呼和浩特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发布日期:2025-03-03 17:21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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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呼和浩特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呼和浩特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采取竞争性方式选择银行承接呼和浩特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代发业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概述

1、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采取竞争性方式选择银行承接呼和浩特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代发业务

项目编号:ZB2025030125

服务期:一年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采购内容

选择4家银行承接呼和浩特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代发业务。为保证充分竞争,本项目要求参与竞争的供应商不少于8家,否则采购人有权中止采购活动

二、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合社和邮政储蓄银行驻呼和浩特市的分支机构或法人机构;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信誉良好;

(3)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4)能够开立社会保险基金账户、开通网上银行、与自治区人社厅《内蒙古自治区人社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开通银社接口功能模块,并与《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综合管控系统》实现业务财务一体化;

(5)同行或跨行、跨地域支付社保待遇和社保关系转移资金等代发项目免手续费;

(6)出具廉政承诺书,承诺不得向采购人相关负责人员输送任何利益,承诺不得将资金存放与采购人相关负责人员在本行亲属的业绩、收入挂钩;

(7)同一总行的分支机构只能选派一家分(支)行参与此次竞争性选择。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请潜在供应商于2025年3月3日至2025年3月10日17:00(北京时间),每个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将中国银行监督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核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廉政承诺书(格式见附件)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邮箱:793798343@qq.com,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逾期不再接受。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每套售价0元。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3月14日9:30(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17层会议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1号众生大厦17层)。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3月14日9: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17层会议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1号众生大厦17层)。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huhhot.gov.cn)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呼和浩特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人:王丽娟

联系方式:0471-5181329

采购代理机构: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1号众生大厦17层

人:赵迪、刘书伟、冀果果、吴谨旭

联系电话:0471-3255286

电子邮箱:79379834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