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人才局,全市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为深入贯彻《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全面落实自治区诚信建设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守法经营、诚信服务水平,培育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行业领军企业,促进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4年全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2024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等级评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我市登记注册、依法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或进行业务备案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二、申报条件
(一)依法成立,证照齐全;
(二)截至发文日期,持续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满2年;
(三)严格落实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按要求完成人力资源市场年度统计工作;
(四)截至发文日期,近2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未被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未涉及刑事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评定标准
对满足申报条件的机构,按照《全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状况评估指标》(附件1)进行赋分评价。
评价结果分为4个等级:A、B、C、D,分值高低与评价等级关系如下:
A级:评分为90分以上(含90分),表明该机构诚信状况优秀、诚信服务水平突出;
B级:评分为80-89分(含80分),表明该机构诚信状况良好、诚信服务水平较强;
C级:评分为70-79分(含70分),表明该机构诚信状况一般、诚信服务水平一般;
D级:评分为70分以下,表明该机构诚信状况较差、诚信服务水平不完善。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为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由申报机构按照以下顺序排版,制作封面和目录,并装订成册。
(一)《2024年全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等级评定申报表》(附件2);
(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仅备案机构可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员工花名册(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历、从业工作年限、继续教育程度等)以及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情况;
(四)服务项目、服务流程、服务要求等情况;
(五)内部管理、财务、信息安全、应急处理、信用管理、投诉举报等相关制度;
(六)近2年来服务业绩情况;
(七)近2年来纳税缴费凭证复印件;
(八)近2年来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收支情况;
(九)近2年来所受荣誉表彰及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五、评定程序
(一)申报。申报单位按照《全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状况评估指标》(附件1)进行自评,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人社局。
(二)审核。市人社局组织专家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打分,各旗县区人社局、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人才局对所辖地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实地考察,出具考察报告;综合两方面评价后填写《2024年全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等级评定表》(附件3),初步确定机构对应评价等级,并进行公示。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初评达到90分以上(含90分)、拟申报为A级人力资源诚信服务机构推荐上报自治区;89分以下的机构,按照分值分别确定 B、C、D 不同等级。
曾入选2020年、2022年全区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的,在不违反《全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状况评估指标》(附件1)中基本标准事项的情况下,原则上按照A级评定并推荐上报。
(三)评审及公示。自治区人社厅对申报为A级人力资源诚信服务机构进行复核认定,经认定且公示无异议的机构,由自治区人社厅公布评价结果,统一颁发标牌,有效期2年。 评级为B、C、D 级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由市人社局统一颁发等级评定证书,有效期2年。
六、其他事项
(一)各旗县区人社局、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人才局要坚持标准,按照《全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状况评估指标》(附件1)要求做好实地考察,形成考察报告。按照时间安排,依次对申报A、B、C、D级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考察,申报A级的机构应于9月20日前完成考察,并将考察报告报送至市人社局。B、C、D级考察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
(二)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要求于9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胶装后报送至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科,电子版佐证材料同步发送至电子邮箱hrlzykfk@163.com。
附件:1.全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状况评估指标
2.2024年全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等级评定申报表
3.2024年全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等级评定表
4.关于开展2024年全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