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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核准内蒙古海翔商贸有限公司等2067户 企业享受2024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的公示

来源:呼和浩特市就业服务中心 发布日期:2024-08-19 15:12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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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呼人社发〔2024〕48号)文件精神。经市就业服务中心审核(含信用核查)、会议研究通过,拟核准内蒙古海翔商贸有限公司等2067户企业享受2024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4819日至825日止。对公示企业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市就业服务中心反映。公示结束无异议的,公示单位个工作日后未收到稳岗返还资金的,请及时与呼和浩特市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科联系,联系电话:5181308,联系地址:新华大街87号市就业服务中心904室。

 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

 监督电话:0471-5181303

 联系地址:新华大街87号市就业服务中心910室


 附:拟核准享受2024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2067户企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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