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人才局、各有关企业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人办发﹝2009﹞18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工作的通知》(内人社〔2014〕134号)要求,为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基层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就业,促进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持续推进,面向我市中小企业人才储备基地广泛征集人才储备岗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在呼和浩特市区域内登记注册的中小企业、基层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人才储备岗位招募对象为内蒙古自治区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及毕业三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已参加过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目前在岗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人员均不在招募范围内。
二、报送要求
(一)各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人才局每季度汇总本地区中小企业人才储备基地岗位需求情况,于每季度末月25日前将《2024年呼和浩特市人才储备岗位需求信息表》电子版发送至市就业服务中心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科白丽娜OA,市就业服务中心汇总后通过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向社会公布。
(二)各人才储备基地有需求信息可随时报送到属地人社部门,各地人社部门根据收集总量适时向社会公布。
联系人:白丽娜
联系电话:3813582
附件:1.中小企业储备高校毕业生政策简介
2.2024年呼和浩特市人才储备岗位需求信息表
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