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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保障中心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来源: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2-03-28 16:34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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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保障中心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2022年 3 月 18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保障中心为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相当于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拨款方式为全额拨款。

(二)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协助全局非税收费、软件正版化等工作。

2.承担局机关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等辅助工作。

3.承担局机关办自动化、政务服务信息化的技术支撑工作。

4.承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目前未设置内部机构科室。

人员基本情况,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保障中心编制总计18人;实有在职人数15人;退休8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214.47万元,本单位是2022年新增预算单位。

支出预算214.47万元,本单位是2022年新增预算单位。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214.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4.47万元,占比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上年结转0万元,占比0  %,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占比0%。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 214.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14.47万元,占比100 %;项目支出0万元,占比0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14.4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4.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87.7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2、卫生健康类7.0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医疗保险。

3、住房保障支出19.5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三公”经费预算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2年,机关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经费9.43万元,  2021年机关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经费0万元。2021年比上年增加9.43万元,增长100%,其中:办公费1.56 万元  ;维修费3万元;福利费2.62万元;工会经费2.0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6万元。增加原因:2022年起综合保障中心作为财务独立核算单位单独立户。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总价值0万元。


四、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暂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曦明  联系电话:0471-5181205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8张表以总表形式上传,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以总表形式上传。(样式见自治区部门预算公开样式)

1收支总表.xls

2收入总表.xls

3支出总表.xls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xls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xls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