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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政策

来源:呼和浩特市就业服务中心 发布日期:2025-02-18 15:03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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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内容

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三项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1年。补贴标准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

二、办理要件

(一)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高校毕业生的身份证、毕业证、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补贴申请表》、《补贴人员花名册》各2份。

三、办理流程

(一)企业持办理要件向企业经营所在地的旗县区就业部门申报。

(二)旗县区就业部门每年一季度对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小微企业及吸纳高校毕业生情况进行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旗县区就业部门直接将社会保险补贴资金拨付至企业的银行账户。

、经办机构及联系电话

咨询机构名称

办事地点

联系电话

新城区就业服务中心

成吉思汗东街和科尔沁北路交汇处南200米内蒙古自治区大学生科技园8号楼5511

0471-4109611

回民区就业服务中心

回民区政府二号楼二楼就业服务中心227  

0471-3821097

玉泉区就业服务中心

玉泉区政府大楼玉泉区就业服务中心818

0471-5686265

赛罕区就业服务中心

赛罕区南二环路市民服务中心副楼四楼南侧大厅

0471-3916446

土左旗就业服务中心

土左旗察素齐镇敕勒川大街人社局5516

0471-8162623

托县就业服务中心

托克托县双河镇政务服务中心5504

0471-8528706

和林县就业服务中心

和林格尔县呼清路西812号人社局309

0471-7199083

清水河县就业服务中心

清水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

0471-7910226

武川县就业服务中心

武川县迎宾路西昌兴街北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就业专区23号窗口

0471-8821758

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人才局

沙尔沁镇阳光大街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1号楼33018

0471-8127858

         

              

附件1: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pdf

附件2:呼和浩特市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补贴人员花名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