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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

来源:呼和浩特市就业服务中心 发布日期:2025-02-18 14:57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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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内容

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二项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补贴标准养老保险以当年度最低缴费基数,按照12%的缴费比例予以补贴;医疗保险按照本人当年实际缴费额度的60%予以补贴,不包括大额医疗保险。

社保补贴实行先缴后返,上年度的社保补贴在下年度1季度申报返还。

二、办理要件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提供:

(一)就业创业证;

(二)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补贴申请表》。

三、办理流程

(一)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办理灵活就业登记。

(二)符合社保补贴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持办理要件每年一季度到高校毕业生常住地的旗县区就业部门申报返还。

(三)旗县区就业部门对审定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将上年度补贴资金打入本人银行账户。对不符合条件的,注明原因,告知本人。

四、咨询机构及联系电话

咨询机构名称

办事地点

联系电话

新城区就业服务中心

成吉思汗东街和科尔沁北路交汇处南200米内蒙古自治区大学生科技园8号楼5511

0471-4109611

回民区就业服务中心

回民区政府二号楼二楼就业服务中心227

0471-3821097

玉泉区就业服务中心

玉泉区政府大楼玉泉区就业服务中心818

0471-5686265

赛罕区就业服务中心

赛罕区南二环路市民服务中心副楼四楼南侧大厅

0471-3916446

土左旗就业服务中心

土左旗察素齐镇敕勒川大街人社局5516

0471-8162623

托县就业服务中心

托克托县双河镇政务服务中心5504

0471-8528706

和林县就业服务中心

和林格尔县呼清路西812号人社局309

0471-7199083

清水河县就业服务中心

清水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

0471-7910226

武川县就业服务中心

武川县迎宾路西昌兴街北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就业专区23号窗口

0471-8821758

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人才局

沙尔沁镇阳光大街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1号楼33018

0471-8127858

呼和浩特市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