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放对象
在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
二、发放标准
一次性求职补贴标准为1500元/人。
三、办理流程
(一)毕业生通过所在院校提出申请;
(二)院校进行初审、公示后,由院校将申请材料报送至当地人社部门;
(三)人社部门汇总后报送同级财政部门进行复审;
(四)复审合格后由财政部门拨付补贴资金至院校,由院校发放补贴资金至个人账户。
四、申请材料
(一)《补贴申请表》;
(二)本人身份、户口本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个人银行账户(开户行和账号信息);
(四)按照人员类别提供《就业创业证》/《最低生活保障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五、业务咨询
咨询电话:0471-3683112
办公地点:新城区新华大街87号奈伦国际B座101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