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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求职补贴政策

来源:呼和浩特市就业服务中心 发布日期:2025-02-18 14:54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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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放对象

在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

二、发放标准

一次性求职补贴标准为1500/

三、办理流程

(一)毕业生通过所在院校提出申请;

(二)院校进行初审、公示后,由院校将申请材料报送至当地人社部门;

(三)人社部门汇总后报送同级财政部门进行复审

(四)复审合格后由财政部门拨付补贴资金至院校由院校发放补贴资金至个人账户。

申请材料

(一)《补贴申请表》;

(二)本人身份户口本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个人银行账户(开户行和账号信息)

(四)按照人员类别提供《就业创业证》/《最低生活保障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原件复印件

五、业务咨询

咨询电话:0471-3683112

办公地点:新城区新华大街87号奈伦国际B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