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人社领域诚信建设,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和谐劳动关系单位评价规范》和《关于认定和谐劳动关系单位和工业园区的通知》(呼人社办发〔2014〕118号)精神,现将我市和谐劳动关系单位名单公布如下(见附件,排名不分先后)。同时将认定的和谐劳动关系单位纳入呼和浩特市社会法人劳动保障信用“红名单”。如公布名单存在与事实不符的情况,请向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反映。受理电话:0471-5181392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