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
1、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
2、有权了解作业场所及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和有害因素、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
3、有权获得保障自身安全、健康的劳动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
4、有权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予以拒绝。
5、有权在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对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造成直接的重大威胁)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
6、有权对用人单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7、作业环境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工有权获得职业健康检查。
1、有义务接受事故预防和职业病防治的教育和培训,掌握工伤预防知识,提高工伤预防技能,增强事故应急处理能力。
2、有义务遵守用人单位劳动纪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听从指挥,服从管理。
3、有义务在发现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时,及时报告。
4、有义务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