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在职职工技能提升补贴
(一)适用范围
呼和浩特市域内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在职职工。
(二)申领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可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且申请期间正常参保缴费,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以上(政策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2.取得且能够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zscx.osta.org.cn)中查询到的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3.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进行申领。
4.要确保证岗相适,应由职工所在企业提供盖章的证岗相适材料,内容包括职工所在岗位、所考证书与岗位的关联必要性等。
(三)补贴标准
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的标准领取技能提升补贴。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1次,不得和职业培训补贴重复享受。已持有同一职业(工种)高等级证书或享受相应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等级证书补贴。每人每年可享受1次补贴,对取得自治区急需紧缺职业(工种)证书的,在此基础上增加2次补贴次数,补贴标准在原标准基础上上浮10%。
(四)申领方式
1.职工持社会保障卡、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单位盖章的证岗相适承诺书到自治区内任意人社综合柜员窗口进行申领;
2.登录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nmg.gov.cn/)网上办事大厅个人办事专栏进行申领,需上传单位盖章的证岗相适承诺书;
3.通过内蒙古人社手机APP进行申领,需上传单位盖章的证岗相适承诺书。
二、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技能提升补贴
(一)适用范围
正在我市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失业人员。
(二)申领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1.申请时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2025年12月31日前申领)。
2.取得能够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zscx.osta.org.cn)中查询到的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3.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进行申领。
(三)补贴标准
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的标准领取技能提升补贴。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1次,不得和职业培训补贴重复享受。已持有同一职业(工种)高等级证书或享受相应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等级证书补贴。每人每年可享受1次补贴,对取得自治区急需紧缺职业(工种)证书的,在此基础上增加2次补贴次数,补贴标准在原标准基础上上浮10%。
(四)申领方式
1.持社会保障卡、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到自治区内任意人社综合柜员窗口进行申领。
2.登录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nmg.gov.cn/)网上办事大厅个人办事专栏进行申领。
3.通过内蒙古人社手机APP进行申领。
三、技能提升补贴审核发放
经办机构对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将技能提升补贴资金发放到本人社会保障卡账户(申领补贴人员要及时到发卡银行开通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如更换社保卡请及时同经办机构联系)。
四、经办机构地址及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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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机构名称 |
地 址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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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 就业服务中心 |
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87号奈伦国际B座九楼904室 |
0471-5181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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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默特左旗 就业服务中心 |
土默特左旗敕勒川大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513室 |
0471-8162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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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克托县 就业服务中心 |
托克托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505室 |
0471-85640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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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林格尔县 就业服务中心 |
和林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中厅 |
0471-7191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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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河县 就业服务中心 |
清水河县城关镇滨河南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就业服务中心204室 |
0471-7910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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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川县 就业服务中心 |
武川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
0471-8821758 |
呼和浩特市就业服务中心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