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领条件
申请单位符合下列条件,可领取最高50万元的奖补资金:
(一)参加“创青春”“互联网+”“挑战杯”“中国创翼”“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全国颠覆性技术创新大赛”等由国家部(委)组织的创新创业赛事并获一、二、三等奖项(或同等次)。
(二)2024年11月18日后在呼和浩特市进行工商登记、税务登记注册企业且带动就业3人以上。
二、申领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携身份证明、获奖证明、营业执照、社保缴费凭证等相关证明要件,向市人社部门进行申报,具体申报材料要求以市人社局官网公告为准。每年下半年集中开展一次,具体时间以市人社局官网公告为准。
三、资金兑现
奖补资金共分4期兑现,符合条件且经公示无异议的拨付首批奖补资金20万元;后三年经评估符合持续经营要求的,按每年10万元的标准兑付奖补资金。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报主体按照要求对报送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全面审查,市人社局对资料不全、证件不实、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予以退回。经审查符合相关要求的申报单位审核结果在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异议的,由市人社局受理回复,若经核实异议成立,申报单位再次提交材料重新申报或失去申报资格)。
(二)申报单位应依照法律法规稳定经营,如发现申报单位存在违规违法行为,受到有关行政机关处罚的,停止兑现后期政策资金。
五、咨询电话
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就业促进科:0471-5181206
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