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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指南

发布日期:2024-06-07 16:51

来源:呼和浩特市就业服务中心

朗读

一、企业在职职工技能提升补贴

(一)适用范围

呼和浩特市域内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在职职工。

(二)申领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可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且申请期间正常参保缴费,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月(含)以上(政策执行期限至20241231日)。

2.取得能够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zscx.osta.org.cn)中查询到的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企业在职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进行申领。

(三)补贴标准

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的标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三次,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且技能提升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不得重复享受;已享受同一职业(工种)高级别证书技能提升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级别证书补贴。

(四)申领方式

1.职工持社会保障卡和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到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申领;

2.登录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官网http://rst.nmg.gov.cn/)网上办事大厅个人办事专栏进行申领

3.通过内蒙古人社手机APP进行申领。

二、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技能提升补贴

(一)适用范围

正在我市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二)申领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1.申请时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20241231前申领)。

2.取得能够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zscx.osta.org.cn)中查询到的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进行申领。

(三)补贴标准

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的标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三次,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且技能提升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不得重复享受;已享受同一职业(工种)高级别证书技能提升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级别证书补贴。

(四)申领方式

1.持社会保障卡和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到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申领。

2.登录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官网http://rst.nmg.gov.cn/)网上办事大厅个人办事专栏进行申领

3.通过内蒙古人社手机APP进行申领。

三、技能提升补贴审核发放

经办机构对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将技能提升补贴资金发放到本人社会保障卡账户(申领补贴人员要及时到发卡银行开通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如更换社保卡请及时同经办机构联系)。

四、经办机构地址及咨询电话

经办机构名称

联系电话

地 址

呼和浩特市

就业服务中心

0471-5181308

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87号奈伦国际B二楼

土默特左旗

就业服务中心

0471-8162632

土默特左旗敕勒川大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

托克托县

就业服务中心

0471-8564089

托克托县政务服务中心505

和林格尔县

就业服务中心

0471-7191512

和林县政务服务中心中厅

清水河县

就业服务中心

0471-7912874

清水河县城关镇滨河南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

就业服务中心201

武川县

就业服务中心

0471-8821758

武川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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