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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3月因病或非因工 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名单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4-22 15:47

来源: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朗读


   2024年4月20日呼和浩特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现场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职工因病或非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办法》(内人社发〔20157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1〕203号)要求,现将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7天,即2024年4月23日—2023年4月29。如对上述人员的鉴定结论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呼和浩特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471-5181393 ,0471-5181233

呼和浩特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