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财政局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呼人社发〔2019〕88号)和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呼人社办发〔2020〕12号)的有关规定,经企业申请、市就业服务中心审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拟核准内蒙古送变电有限责任公司等40户企业享受2020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1年1月28日至2021年2月3日止。对公示企业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市就业服务中心反映。
联系地址:新华大街87号市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一科
联系电话:0471-5181249
附:拟核准享受2020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40户企业名单
呼和浩特市就业服务中心
2021年1月28日
拟核准享受2020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40户企业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