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人办发﹝2009﹞186号)和《关于做好2019年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呼人社办发﹝2019﹞75号)文件要求,各旗县区人社部门对属地管理的中小企业人才储备基地开展年度考核评估,对不符合评估要求的基地取消其资格,名单如下:
新城区(2家):
1.内蒙古金坤医药有限公司
2.内蒙古师范大学鸿德学院
回民区(1家):
1.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图书大厦有限责任公司
玉泉区(2家):
1.内蒙古海王医药有限公司
2.内蒙古京城广厦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第十六分公司
赛罕区(2家):
1.内蒙古蒙联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2.内蒙古理程碑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17日—12月23日(5个工作日)
凡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单位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来访来函等方式对上述公示对象有关情况或问题进行反映。
监督电话:0471-5181206
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17日